那红梅生长在院中,自楼台上看下去,能看得见顶上卧着的一只羽毛雪白,浑身肥溜溜的银雀。尖尖的鸟喙上沾着一粒雪沫,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四处乱看,灵性得很。
看见这只鸟儿,陈陵想起来前生声名大噪的那个平洲玉郎,身上也是时常带着一只小银雀,珍而重之的放在自己手掌心里,恨不得随时都能见着它。那样子倒不像是一个爱宠,倒像是一个喜欢的情人了。
那只银雀他也曾见过,还上手摸过一把,其中羽毛软如华缎,蓬松的羽毛摸着就舍不得放手。也十足的灵气,到了后来,似乎还能分辨人地善恶。倒是省了不少那位平洲明珠的事儿,不知道这只银雀是不是也是这般。
林思见陈陵没什么点菜的心思,少不得问询着王琦的意见,把菜都定了,又倒了热热的茶汤,先奉与王琦,才又端给陈陵。见陈陵兴致勃勃的盯着那只银雀,凑趣的道:“公子既喜欢这个小东西,不若小的下去捉了来给公子赏玩一番。”说着就要下去,却被陈陵一把拦住了。
“你急什么,我是喜欢这个小东西,可没想过要捉了它来,你且见它这般机警的四处阅看,便知道这是个极机警的小东西。在这熙熙攘攘的院中,一点儿也不怕生人,就知道这里的人待它极好,这般不明不白的捉了,到时候惹得一身骚,何必呢。且我不过是喜欢它毛绒蓬松罢了,何苦捉了它,让它自此倒远了人呢。”陈陵摆手让林思坐下,喝口茶等着酒菜上来。
只是他存着怜惜爱护之心,那边的人却是对着这只银雀起了歹心。
陈陵所在的兰集阁是风景最好的地方,一抬眼就能瞧见玉带河和清欢林。清欢林是前朝大诗人苏都谧归隐之时栽种的松阳木,四季常青。春日的时候,还会开出一朵一朵的小白花,轻飘飘的随着春风,就落了满地。把整个清雅书香之处,染了几分清淡的花香。
这松阳木是苏都谧一棵一棵亲手栽种,寓意着苏都谧对其妻子王氏的一往情深,永远都如这松阳木一样,常青不变,永盛不衰。就为这这个缘故,这清欢林倒成了一大不得不去,不得不看的景致。旁边蜿蜒流过的绕着禹州城大大小小的水池子和屋舍的玉带河,常年都有卖花娘撑着小船在喝上行走,一蓬蓬鲜妍娇嫩的花挤挤挨挨的堆在小船上,压得那船儿都吃重的陷下去了一些。浮冰卷着落下来的花瓣,冒着的凉气被花香一熏,刺骨的冰寒似乎都软了些许,瞧着就连刺寒的冬日,也不觉得难过了。
放在船舷上的挂灯点着蒙蒙亮的一根红烛,豆样的灯光,雾蒙蒙的照亮了方寸之间的河水,本看不清一臂之前的水路,但是卖花的多了,再如何暗淡的灯火也能亮的如白昼一般。
现在天上已经开始下起了柳絮一样的雪,轻飘飘的落在水上、地上,不一会儿的把人烟稀少的地方敷上了一层雪白。
屋中暖意融融,赏着外边儿的雪景,倒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只是这样的乐趣很快就被一声尖刺的恶毒和叮叮咚咚的阵仗给打断了。
对着兰集阁的水仙斋的栏杆前站着一个衣衫富丽的公子,头上戴着的那个紫金玉龙冠便让陈陵闪了一下眼睛,手上不住的摇着一把金线交缠的山水名画的墨骨折扇。脸上挂着轻慢的笑意,吊稍着眼睛的瞧着下方院子当中的人。
“把这个小东西给我逮上来,快点儿!吃饭的地方,竟出现了一只浑身脏污的鸟雀,这百味阁真是越来越不讲究了。这样的东西竟也堂而皇之的放在人人必经之处,真是不知所谓。还是皇上亲口御封的集百家之长的人生百味。哼……凭着这一只鸟,就亵渎了这句话。”那锦衣公子嘴巴不饶人,脸上一脸的轻蔑不满之意,呼和着手底下的人,爬上树,就要把这只银雀逮上来。没想到才刚刚上去要捉,就被一片锋利的花瓣割伤了手脚,猩红的血液“噗”的一下便涌出来,染红了小厮身上的皂衫。
陈陵迎着那锦衣公子不善的目光走了出来,身上一身轻飘飘的素青色的衣裳,腰上悬着一块回形骊龙佩,头上用简单的白冠束了发。清清淡淡的一身打扮,不见什么富丽堂皇的贵重饰物,但瞧着就是要比锦衣公子浑身不下千金之数的打扮,要贵气的多。
那锦衣公子想必也知道自身不如,看着陈陵的眼光更是不好,阴险的仿若毒针一般的目光对着陈陵就射了过来,“你是什么东西,竟敢坏本公子的事儿!”
第四章:银雀芙蕖
陈陵轻轻一笑,本就精致清冷的眉目因着这一笑,便生出一缕春晓般的柔软之色,“在下是陈家长子陈陵。看不惯你行事粗蛮,所以上前阻止,不知有何不妥之处?”
陈陵问的谦和有礼,还遥遥的向那锦衣公子抱拳施了一礼,让锦衣公子一瞬哽了一哽。何况陈陵长得好看,那微微一笑的风采,着实迷人,让锦衣公子晃了一下眼,也就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