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2 / 2)

汉贵女 三春景 3162 字 20小时前

不夜翁主,即使是权贵中,也是最顶尖的一小撮。和他一个小人物演这个戏,图个甚?

虽然乍一想觉得此事甚是荒唐,但再难以置信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在眼前了,也只得相信!

正思索着这许多事,忽然房间外传来声响。打头进来的是一个小小女童,而身后有四五个婢女一样的人物。张秀连忙道:“草民见过翁主!”

汉代讲究礼节,但上下之间还没有后世那样的严苛。即使是平头老百姓见到了官员、贵族,也是不需要跪拜的,只要拱手作揖也就够了——很多人将跽坐当成了‘跪礼’,其实那只是汉代人的坐姿而已。

陈嫣点点头,也没有多说废话,和张秀分主宾坐下之后就详细询问其当铺的准备工作如何了。

虽然之前也信件联系过,但信件上很多事情都是说不清楚的,还是得当面交流。

这些都是张秀早有准备的,所以对答如流。

陈嫣问完了问题之后也相当满意,她可没想到第一招聘活动就能这样成功,找到了一个这样的好帮手!

要知道以她的身份注定不可能常常关注自己的产业,所以一个能干的、可靠的管事就相当重要了!

而这样的优质人才哪怕是在现代也是很难找到的!何况是这个时代!而她第一次出手就找到了,简直美滋滋。

陈嫣甚至忍不住陷入了沉思:难不成我是什么类似位面之子的人物吗?

张秀自问答一开始还是很紧张的,不夜翁主虽然年纪小,但并不是不懂事的那种,她什么都知道呢!而且贵人就是贵人,不会因为其年纪小就能轻视!否则最后吃大亏的只会是自己!

面对贵族的强权,普通人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抵挡之力的。

而随着问答完全进入了张秀熟悉的领域,陈嫣也表现的相当‘专业’,是真的很懂行的时候,张秀完全放松了下来。这种感觉他甚至没有在之前的主家那里体会过!之前的主家自己也会做生意,但更多是大局上面,小处的话并不会比普通人知道的多。

不夜翁主就不一样了,就像是一个朋友,两人什么都能谈——这样轻松,以至于张秀回过神来的时候,自觉都有些忘形了。

“翁主恕罪…实在是有些失态了。”因为就一个问题讨论地激烈,手上拿着的耳杯不知不觉已经打洒了。酒水洒在身上,确实有些失礼。

陈嫣却不在意这个,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张秀也放松了下来,因为他真的感觉得到,不夜翁主是很真诚的。或许张秀自己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嘴角已经有了一丝笑意。如果是认识的朋友可能会相当惊讶…因为印象中的张秀实在是一个谨慎又严肃的人。

大概是气氛太好了,张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忽然提起了第一次见陈嫣的事。

“初见翁主…若是当时秀目光短浅,未曾应声,翁主会如何做呢?”其实当时意识到自己要为一个小女童做事的时候,张秀是拒绝的,因为这看起来就很不靠谱啊!

只不过理智压住了他,告诉他实情不可能这么简单,所以才暂且未做出什么举动…然后就是被不夜翁主鼓动了,那就更不用说了。

但确确实实,有那么一瞬间,张秀是差点儿和不夜翁主失之交臂的,如果当时他没有那一点儿理智的话。

陈嫣要回忆一番才能想起那时候发生的事情,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是那桩事儿啊——若是张君不应,那就只能寻其他人了,一一来试就是了。不过依旧是张君最好,所以张君应了下来,我心中也是喜不自胜。”

第55章 芣苢(4)

“嘿!当东西!”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在高高柜台下响起,站柜的赵甲最后一点儿睡意也消散了。

他拿出那句不知道说了多少次的话, “死当价钱高, 活当收子钱…”

本来当铺行业最讲究的就是少说话, 毕竟谁也不想将当东西这件事给传扬出去,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但是在公元前的西汉, 当铺行业也是第一次做, 只能多做一些介绍了。

原本粗声粗气说话的男子‘嗯’了一声,这才放上去一个布包,似乎有些不舍, 但咬咬牙, 还是道:“死当!”

赵甲心里对这个顾客的情况有了底,不动声色地打开了包袱。果然, 确实是有好东西的!

布包里头首先就是一块白玉的玉玦!在华夏古代向来是以白玉为贵,这块玉玦的成色虽然不是最上等的那种, 但也是好东西了!再看看其他的, 有一个青铜酒樽最惹眼, 看样子是周时旧物,如今也是有人喜欢的。

计算了布包中的几样东西,赵甲开出价格来:“玉玦一块、酒樽一盏、短刀一把……计两万一千钱?”

其实远远不止这个价钱,光是玉玦就可以卖出这个价格!不过做当铺就是这样, 肯定要尽量压低的。

那人果然不乐意, 皱眉道:“出价太低了!不加些钱来, 就将某的东西还某!”

说着就要伸手去拿。

赵甲连忙道:“客人、客人何必这样急…我瞧瞧, 我知这些物件若是去买, 两万一千钱定然是买不到的,但卖出去就是另一回事儿了!若真好卖出,客人也不必送到小号来了。”

这是必然的,当铺也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能运行!

一个钻石戒指,买来的时候十万,找当铺卖出去可能也就是五万。觉得这亏了,那就别卖——真的找人卖,人家会愿意花店里一样的钱买你的戒指吗?

后世尚且如此,此时的普通人更是没什么卖东西的渠道!这些东西又不是吃的喝的,路边叫卖也能卖掉。好歹还是有点儿档次的!所以也得是中等人家以上才会消费。

这人还能找到人家家里去推销不成?

这人显然是被说动了,于是赵甲再接再厉:“小号如今开张不久,主家也想多做一些生意,我做主,再给客人添五百钱!”

男子沉默了,赵甲也不着急,只安安静静等着。过了一会儿,那男子道:“这样便罢了!拿钱来吧!”

赵甲也不忙,先写了一份死当文契,然后签上‘泰和’的店号,以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文契交给男子,请他也签字。

这文契很简单,大意就是说客人将东西卖给泰和号了,自愿交易,钱货两清。那男子来之前大概也是打听过的,扫了一眼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签上了大名。

赵甲将文契收了起来,这才启开钱箱,取出一金以及一千五百钱。那客人仔细看了看那一小块儿金饼,觉得没什么问题了便收入怀中。至于那一千五百钱他倒是没有细数,只是看着差不多就用布包包起来,抱在怀中走了。

文契是布帛裁成手帕大小做的,虽然此时一般的丝帛一匹要钱四五百的样子,比后世用纸来写契书等于是凭空多了一笔成本,但这是必要的。

第一,证明东西是合法手段买进来的,若是有人报官,说是赃物什么的,这边也有证据。第二,便于当铺这边记账、查账、责任到人——若是某笔生意除了差错,也好责任到人。相对的,生意做的好,经手人也可以分成更多。

至于不用更便宜的竹简,还是因为帛书更加方便。

而在当铺超高的利润之下,也不用在意一块手帕的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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