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2 / 2)

穿越者 骁骑校 3778 字 13天前

那头刚宰的小猪被架在火塘上烘烤,村里有专门负责烤肉的技师,他使尽浑身解数,把小猪烤的外焦里嫩,色泽金黄,吃的时候蘸着梅子酱,除了猪肉有土腥气之外,堪称美味。

村里养了一些家犬,可见新石器时代的人已经开始系统的驯化和饲养家畜了,它们在原始狗脚下匍匐臣服,摇尾乞怜,对于天神带来的神兽,部落也给予殷勤招待,弄了半扇猪喂它,猪肉比恐龙肉好吃,它吃的津津有味,把精肉吃了,骨头和皮丢给那群家犬,顿时引发一场血腥斗争,平时只有大便可吃的家犬们为争一口猪肉撕咬的鲜血淋漓,要不是人类介入,肯定要牺牲几只。

欢宴过后,人们吃饱喝足,开始载歌载舞,通过和他们的交流,刘彦直掌握了简单的原始语言,最常用的只有三个单音节词汇,分别是“啊”,“嘘”和“干!”

啊表示高兴和同意,嘘表示不屑和反对,干的意思最复杂,是一个动词,代表行动和战斗,也是一个名词,表示做得好,同时可以表达愤怒和赞美的强烈感情。

在首领的指挥下,上百名男女老幼匍匐在两位天神面前,狂呼着一个字:“干!”

第三十五章 内丹

这是今天最后的祈祷仪式,结束之后部众各自会自家的地坑睡觉,首领将自己的“房子”让给天神下榻,这儿已经打扫过了,养猪留下的臭味不能完全去除,但也没那么刺鼻了,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干草上是黄白相间的兽皮,看得出是一只体型庞大的老虎皮。

刘彦直和甄悦躺在老虎褥子上,盖着一张用狐狸皮拼接而成的毛毯,另有数张狐狸皮、狼皮挂在墙上,当做门帘挡风的是一张硕大的黑熊皮。

“整个部落的被褥怕是都献出来了。”甄悦说,“在这儿当土皇帝倒也不错,你有什么计划么?”

刘彦直说:“先在盐部落脚,研究一下湖底的虫洞,争取回去。”

甄悦道:“你学过物理?”

刘彦直道:“当然学过,高中物理考试基本都在八十分以上。”

甄悦道:“我是说能研究时光穿越的物理学。”

刘彦直道:“跟党爱国混了这么久,基本原理懂一点,给我时间,我能搞定,一百年不够,就二百年,二百年不够,就一千年,一千年不够,我就活够一万年,活到2017年,直接弄死他们。”

甄悦没吭声,已经睡着了。

刘彦直睡不着,时至今日他才明白,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自己就是拯救世界的人,只不过不是从孟山公司手中拯救世界,孟山公司所做的不过是研究基因武器导致病毒泄露,并非主观故意,而疯狂的姬宇乾是刻意去做这一切,他想改变人类发展方向,成为主宰者,消灭姬宇乾才是自己的使命。

想到这里,他悄悄起身出了地坑,原始狗趴在外面警戒,看到主人出门,立刻竖起耳朵,支起前爪,跃跃欲试,刘彦直拍拍狗头表示嘉奖,腾空飞起,向附近的大湖去了。

月色下,大湖风平浪静,波光粼粼,再过一万年,这儿会形成一条名为淮江的河流,连接不同时空的虫洞就在湖底,刘彦直潜入水底,搜寻着虫洞,但一无所获,湖水最深处不过五十米,清澈见底,一览无遗,只有大量淡水鱼类,哪有什么连接另一个世界的通道。

虫洞并不是一个大洞,而是物理学的名词,党教授说过,虫洞是无处不在又转瞬即逝的,肯定不会留在湖底等自己来寻。

刘彦直结束了徒劳的寻找,湿淋淋的升上天空,在附近巡游了一番,查看地形,了解情况,在大湖的对岸,距离盐部落三十里的位置有另一个部落,看地坑的数量,人口在五百以上,可谓兵强马壮。

以翠微山为核心,方圆一百里内,植被茂盛,丛林中野生动物的气息很繁杂,刘彦直心中有了底,回到盐部,钻进地坑继续躺着,甄悦还在熟睡,翻个身胳膊搭在他身上。

刘彦直依然睡不着,湖底的虫洞消失了,鲲鹏也飞走了,用什么办法穿越?他冥思苦想,忽然想到有一次穿越到四十年代去破坏美国海军的费城试验,汉尼拔用强磁场原理的仪器将自己的灵魂发送到了1906年的诺福克。

如果能建造一台灵魂剥离器就好了,可是自己又不是物理学家,新石器时代也不具备任何科研条件,刘彦直一阵沮丧,继而想到了陈抟老祖和道家的那些宗师们,所谓灵魂从肉体剥离,不就是道家追求的元神出窍,白日飞升,成仙得道么!

他豁然开朗,自己犯了方向性错误,走科学路线大概一万年也研究不出时光穿越机,但是走“伪科学”路线,似乎是一条坦途。

他穿越到宋朝的时候曾经在华山和陈抟老祖谈经论道,当然主要是党爱国和姬宇乾在和陈抟聊,自己只是个旁听者,但超于常人的记忆力让他讲陈抟所有的话都牢记于心。

道家门派众多,刘彦直和别人不熟,和陈抟打交道最多,陈抟是内丹派宗师,讲究以身体为鼎炉,以精气神为药物,在体内凝练结丹,这老道长时间的辟谷,只喝酒不吃饭,可谓餐风饮露,摄入的都是天地精华,没有废物,也就不需要消化体统和排泄器官了。

在白垩纪出现的外星人不就是这样么,刘彦直兴奋起来,自己似乎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陈抟老祖修炼了几百年,从唐末活到了明末,依然没练出内丹,没飞升天界,倒是东汉末年那位装神弄鬼的方士左慈,练了满满一葫芦金丹,金丹也许不是内丹,但总归有用处吧,为何自己吞了那么多,至今没觉得有什么显著变化。

刘彦直从皮囊里拿出七彩球,这是外星人丹田位置取出的东西,练气功的人都讲气沉丹田,武侠小说中大侠们的澎湃的内力也都藏在丹田中,但是这儿只有膀胱啊,难道内力都储存在膀胱里?

也许七彩球是外星人的内丹,所谓内丹就是一种能量集合体,修炼到一定份上,人就不需要排尿,膀胱位置让给内丹,对,就是这样。

想通了的刘彦直开开心心的睡去了。

次日一早,盐部众人已经在地坑外等候,首领挑选了四个年轻女人服侍天神,她们取来洗脸的清水和丰盛的早餐,新石器时代的早餐包括生鸡蛋和一碗大蚂蚁,刘彦直和甄悦什么场面没见过,凑乎吃了,擦擦手,双双在部落里溜达视察。

盐部只有一百余人,地坑二十个,养了两头猪,昨夜已经吃了一头,还有五头杂毛猎犬,七八只生蛋的鸡,一万年前的鸡才刚驯化,还长着发达的翅膀和长长的尾巴,用笼子罩着,不然会逃之夭夭。

有一座地坑是专门储藏食物的,坑里堆满了菱角和橡子,坛子里储存着细小的狗尾巴草种子,墙壁上挂着一串串晒干的老鼠,最宝贵也是数量最多的是盛着盐的泥罐,这也是盐部名字的由来,但蹊跷的是,大湖是淡水湖,附近也没有盐池也没有盐井,这盐到底从哪儿来?

刘彦直看到这些可怜巴巴的食物储备,不禁叹气,部落众们面黄肌瘦,连作为首领的老妪也不例外,现在是冬季,不是采摘果实的季节,天寒地冻,很难打到猎物,昨夜一顿丰盛的宴席怕是要消耗掉部落相当比例的存粮,刘彦直不是吃白食之辈,他打着手势表示,要带人去狩猎,给部落储备一些肉食。

部众们兴奋万分,乱蹦乱跳,男人们纷纷回到地坑,拿出他们的武器。

所谓武器,就是几支削尖的树棍,还有一些人手中拿的是原始版本的流星锤,皮索的尽头拴着石球,大小适中,挥舞起来不至于太费力,击打到猎物身上还能造成杀伤,这大概就是他们的远程兵器了。

《论语》中有一句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余部落还处在新时期时期,不会冶炼金属,这些兵器简陋低效,在对付猎物时不占上风,可以想象捕猎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次用命换取肉食的行动。

刘彦直伸出双手下压,制止了他们的欢呼,从一个男人手中拿过树棍,折成两截扔了,表示这玩意太垃圾。

男人们面面相觑,刘彦直示意他们跟着自己走,一群人浩浩荡荡出了部落,进山打猎去了。

刘彦直让男人们先表演一下他们是怎样打猎的,结果让他嘀笑皆非,男人们捕猎的首选对象竟然是田鼠,他们配合默契,动作娴熟,用水和泥巴堵住鼠洞,活捉了一群吱吱乱叫的田鼠,大家兴奋起来,将最肥大的田鼠进献到天神面前,眼巴巴的看着他,期望天神能赏个脸,当场将野味吃了。

但刘彦直没给他们面子,直接把田鼠丢给他们,男人们明白天神不好这一口,发出嘘声表示遗憾,继续捕猎,这回他们选择是野鹿,猎鹿的手段很原始也很高明,四个男人一起出动,嘴里大声吆喝着惊动野鹿,同时抛出手中的拌兽索,也就是绳索拴石球,刘彦直认为的流星锤,这种武器旋转着飞出去,缠在飞奔的鹿腿上,野鹿砰然倒地,男人们冲上去用石刀划开鹿的咽喉,鹿血喷出,一人用手掌接了热乎乎的鹿血跑来献给天神,刘彦直再次拒绝。

男人们先喝鹿血补充体力,再生吃一顿鹿的内脏,完了才将鹿的四肢用石斧砍下,这是带回去的战利品。

轮到刘彦直露一手了,打猎对他来说非常简单,他主要派出原始狗就可以搞定一切,自己只负责技术性工作,寻找制作兵器的原料。

“小四,去!”刘彦直拍拍原始狗的脑袋,体型宛如猛虎的原始狗早就技痒难耐,闪电般冲了出去。

小四是母兽生下的五头小兽中倒数第二弱的,所以命名为小四,但小四的战斗力在新时期时代绝对不弱,他的第一个猎物是一头十吨重的猛犸象。

十吨重的猛犸静静躺在草原上,浑身长满细密的金红色长毛,一对弯曲的象牙足有成年男子那么长,猛犸的喉咙被小四撕开了,血流满地,已经不行了,盐部的猎手们疯狂的扑上去,用石斧石刀切开厚厚的象皮,皮下是一层更厚的白色脂肪,缺少油水的盐部男人们割下脂肪就往嘴里塞,甚至忘了先孝敬天神。